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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知识宣讲】第一期: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

2025-08-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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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9月5日是

中华慈善日

关于《慈善法》

大家知道多少呢? 

今期,慈善知识宣讲

为大家解读

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


慈善活动


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包括: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及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好啦,今天的慈善知识

就分享到这里啦

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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