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退出
  •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务会计报告
    • 年度工作报告
    • 收支明细
    • 2017慈善捐款
    • 2016慈善捐款
    • 2018慈善捐款
    • 资金划拨公示
  • 公益基金

  • 慈善项目

  • 新闻资讯

    • 慈善公益创投
    • 慈善文化
    • 捐赠光荣榜
    • 慈善掠影
    • 媒体报道
    • 机构动态
    • 慈善动态
    • 项目动态
    • 视频新闻
    • 通知公告
    • 基金动态
    • 爱心资讯
  • 慈善文化

    • 爱心慈善家
    • 慈善爱心企业
  • 下载中心

    • 常用表格
  • 帮助中心

    • 常见问题
  • 慈善会介绍

    • 管理制度
    • 联系我们
    • 机构章程
    • 慈善会介绍
    • 捐赠方式
    • 管理架构
    • 大事记

→ 新闻资讯

  • 慈善公益创投
  • 慈善文化
  • 捐赠光荣榜
  • 慈善掠影
  • 媒体报道
  • 机构动态
  • 慈善动态
  • 项目动态
  • 视频新闻
  • 通知公告
  • 基金动态
  • 爱心资讯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最新项目更多>>

  • 慈善众筹

    已筹款:¥1465167.62
  • 新会区2025年“巩固脱贫成果 助力乡村振兴”项目

    已筹款:¥21742.41

新会区2025年度“慈善助学”调查申报工作启动!

2025-09-02 00:00

新学期伊始

为进一步做好

新会区2025年“慈善助学”

调查申报工作

近日,区慈善会发布

《关于协助做好2025年度

“慈善助学”调查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助对象


2025年9月30日前已纳入新会区民政部门救济范围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子女及孤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

①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

②初中生每生每年1200元;

③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普通高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④大学生(含在读大专及本科)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


资助款发放形式


助学金按一学年度发放一次,区慈善会将助学金直接划拨到受助学生或其监护人的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账户。


申请和报送办法


本次助学金申请以自愿为原则。为全面掌握全区在读困难学生分布及数量,充分发挥慈善助学精准帮扶作用,请各镇(街)村(居)委会、公共服务办、中心小学、技工院校提前开展调查摸底,认真核查申请对象家庭情况及在读状况。


申报填写及申请流程

1.填报规则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填写一式一份对应表格,表格与就读情况对应如下:
(1)区内就读学校(范围参照《江门市新会区中小学校基本信息表》中的公办学校,另含新会区技师学院):填写附件1《新会区慈善会助学申请表(区内)》;
(2)区外就读学校(无论学段、学校类型):填写附件2《新会区慈善会助学申请表(区外)》。


2.核查汇总及复核

(1)区内学校学生:

        ①公共服务办核查:

            各镇(街)公共服务办负责调查摸底,发放并收集《申请表》(附件1),核查申请对象家庭情况及在读状况后加具核查意见;同时准确录入附件3《新会区慈善会2025年度助学对象名册》及附件4《新会区慈善会2025年度助学统计总表》。

        ②分类提交资料:

            于9月26日前,根据学生就读学校所属管辖主体,将以下资料提交至对应单位汇总,供其开展初步复核:

            电子版:附件3、附件4;

            纸质盖章版:附件1(含佐证资料,佐证资料范围参照本通知“(三)附件资料要求”)、附件3、附件4;

            所有纸质资料需加盖公共服务办公章。

        ③中心小学和新会区技师学院复核:

            区教育局管辖学校(除新会区技师学院):提交至所属镇(街)中心小学,由中心小学对资料加具复核意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管辖学校(新会区技师学院):提交至新会区技师学院(联系人:冯彩云;联系电话:0750-6178345、15913661013),由技师学院对本校学生资料加具复核意见。

        ④区教育局或区人社局审核:

            于10月20日前,中心小学和新会区技师学院完成复核后,将附带意见的资料报送至对应主管部门审核:

            各镇(街)中心小学:将资料报送至区教育局基建财务股,由区教育局基建财务股加具审核意见;

            新会区技师学院:将资料报送至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由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加具审核意见。

(2)区外学校学生:

            由各镇(街)村(居)委会负责调查摸底,发放并收集《申请表》(附件2)及在校就读证明,认真核查申请对象家庭情况及在读状况后加具意见,于9月26日前将纸质版附件2提交公共服务办审核。



审核、审批及划拨

1.区内就读学生
    区教育局基建财务股、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分别完成审核后,于11月14日前,将加具意见资料提交至区慈善会:
    电子版:附件3、附件4(发送至新会区慈善会邮箱:xinhuicharity@126.com);
    纸质盖章版:附件1(含佐证资料,佐证资料范围参照本通知“(三)附件资料要求”)、附件3、附件4。

2.区外就读学生
    公共服务办对申请表附件2审核加具意见后,准确录入附件3、附件4,于10月30日前将加具意见的资料提交至区慈善会:
    电子版:附件3、附件4(发送至同上述新会区慈善会邮箱);
    纸质盖章版:附件2(含佐证资料,佐证资料范围参照本通知“(三)附件资料要求”)、附件3、附件4。
    区慈善会完成最终审批后,统一划拨助学金。

附件资料要求

    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提供范围明确如下:

    1.低保证、低保边缘家庭、孤儿身份相关证明等复印件一份(对应提交,无需重复);
    2.申请人或监护人的江门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卡号复印件(提供监护人账户,需由村(居)委会出具关系证明一份);
    3.区外学生就读证明或录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注:就读证明/入学通知书需注明学校全称及就读学段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秦  知  (0750)6180611

李惠婵  (0750)6198873

梁芷菁  (0750)6180611 


附件:
1.《新会区慈善会助学申请表(区内)》
2.《新会区慈善会助学申请表(区外)》
3.《新会区慈善会2025年度助学对象名册》
4.《新会区慈善会2025年度助学统计总表》

01.png


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











新会区慈善会 版权所有,本网站标注来自本站内容均为原创,转载请保留来源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圭峰路40号104-107号

电话:0750-6607666 传真:0750-6602133 粤ICP备18021642号-1

技术支持:北京厚普聚益科技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