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扶贫济困,敬老、助残,赈灾救助,支持新会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通过慈善众筹,帮扶新会区慈善会“七助”项目。
一、助困项目
对因长期失业、重病和突发性事故致贫或符合相应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或在本区居住满3年以上并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有贡献外来务工者家庭进行生活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对象通过审批后,每年每户给予不超过8000元的资助。特殊困难家庭经区慈善会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可给予8000元以上的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户困难家庭每年申请临时救助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二、助病项目
对因遭遇重大疾病并直接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本区户籍居民进行医疗救助,包括低保户、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点困难优抚对象、特定病种病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大病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扣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各种医疗救助政策性补助、区医疗保障局及区民政局医疗救助后,剩下个人自付部分费用超过4万元(含4万元)给予资助,最低救助标准为:4万元以上(含4万元)不超过5万元的救助8000元,个人自付部分费用每增加1万元,救助标准相应增2000元,如: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不超过6万元的救助1万元,6万元以上(含6万元)不超过7万元自付费用救助1.2万元……以依次类推,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救助金额需超过5万元的,经区慈善会理事会研究通过,可给予特殊救助。
三、助孤老项目
对新会区特困人员进行生活救助,每人每月120元。
四、助学项目
资助纳入民政救济范围的新会区城乡低保家庭、孤儿以及纯低收入户,且正在学校读书的学生。通过审批后每年按资助标准:小学生1000元/年,初中生1200元/年,高中生(含中专、中技学校)1500元/年。当年高考录取并入读大专以上院校(全日制)的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五、助爱心屋援建工程项目。
资助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进行房屋援建。每年援助20户困难户建房,每户给予8万元的资助。
六、助残项目。
1、精神解锁工程:资助我区纯低收入家庭和经残联部门认定的特困精神病人入院康复治疗,时间为三个月,每人每个疗程给予不超过8000元的资助。
2、资助困难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每年每人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资助。审核通过后,受助人到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治疗结束后慈善会将资助金统一划拨至受助人进行康复治疗的医院。
七、助社会公益项目。
1、支持社会公益项目和福利设施的建设。
2、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有利于弘扬慈善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公益项目,包括:为老服务、助残服务、青少年服务、救助帮困服务等。